法制周報訊(通訊員 吳春艷) “原本說好的在云南做工,每天600至800元,而且還天天有活干??傻皆颇虾?,又說要到緬甸才有事做,沒想到這是高薪陷阱,真后悔!”近日,因涉嫌偷越國(邊)境被抓獲的劉某在審訊室里交代道。
3月23日,桂陽縣公安局黃沙坪派出所在對轄區(qū)緬北回流人員進(jìn)行排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方元鎮(zhèn)某村村民劉某于2020年4月有偷渡出境的嫌疑,并迅速將其抓獲。經(jīng)訊問,劉某如實供述了自己因一則“高薪招工”廣告而偷渡至緬甸的犯罪事實。
“高薪招工,手搭鋼架棚,地點云南,日均收入600-800元,天天有活……”2020年4月,微信群里一條招工廣告引起了劉某的注意。劉某平時在桂陽做一些搭棚子的散活,雖每天也有200元左右的工資,但由于沒有固定事情可做,所以月收入并不穩(wěn)定??吹竭@則廣告后,劉某合計每月至少可以拿到2萬元,便心動不已,立即主動添加了對方(A某)的微信。A某告訴劉某,可以多帶幾個人去,這樣做工效率高,掙錢更多。
誤以為找到了高薪工作的劉某連夜趕回村里,游說同村好友劉某飛、劉某剛、劉某東一起去云南“大干一場”。四人一拍即合,在A某的指引下,來到云南昆明。
到達(dá)昆明后,劉某急忙聯(lián)系A(chǔ)某,請其幫忙安排做工的事情??葾某卻“變了臉”,直接向劉某等人攤牌,表示其實在云南也無事可做,想要高薪工作,還得偷渡到緬甸去。雖心生懊惱,但劉某等人想著如果就此返程,不但沒賺到錢,反而浪費了來云南的路費,便決定按照A某的說辭,到緬甸大賺一番。
偷渡過程中,劉某飛、劉某剛、劉某東被當(dāng)?shù)毓矙C關(guān)查獲。劉某雖僥幸趁亂逃脫,但最終還是沒能逃過恢恢法網(wǎng)。
目前,劉某因涉嫌偷越國(邊)境被桂陽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(jìn)一步偵辦中。
責(zé)編:劉建軍
來源:法制周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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